为了“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2020年4月1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了《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该项行动将从2020年4月启动至2022年12月结束,涵盖危险化学品安全、煤矿安全、消防安全、城市建设安全等9个重点行业领域。

《行动计划》旨在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向企业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推动科技创新,加强基础建设,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形成新动能。在此背景下,与之相关的安全和应急技术装备将得到重点推广应用。《行动计划》要求,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同时要求,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

与信息化、智能化、监测监控预警系统等相关的各类安全与应急技术装备在《行动计划》中被多次提及和强调,将成为未来3年大力推广应用的对象,也是安全和应急产业未来发展的“风向标”,堪比安全和应急产业领域的“新基建“。


01

信息化建设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要求,提升现代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度,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安全生产规律性、关联性特征分析,提高安全生产决策科学化水平。


《行动计划》要求,地市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安全风险监测监控支撑机构,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2021年底前,各地区和各类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2021年底前各地区应急管理部门全部建立安责险信息化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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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危险化学品安全领域,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2020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投用,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

在煤矿安全领域,开发建设统一的煤矿安全监管执法系统,做到监管监察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及时发现解决执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发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经营和管理通用信息系统,实现煤矿企业重大隐患的远程巡查及防控。用好安全监管、人员位置监测、工业视频等联网系统,推进远程现场检查。到2022年,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矿井基本实现远程监管监察。

在消防安全领域,依托智慧城市建设,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基层消防网格化管理平台,2021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2022年底前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建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

在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领域,推动建设渔业与海事系统航行安全和海上搜救信息共享平台

在城市建设安全领域,建立国家、省、市城市安全平台体系

在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领域,综合利用电子标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2022年底前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率100%。

在危险废物等功能区安全领域,利用信息化手段,控制危险废物流向,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动态监管。


02

智能化建设


在危险化学品安全领域,引导危险化学品企业积极开展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等,帮助相关中小企业解决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重大危险源监控等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的难题。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到2022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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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煤矿安全领域,争取将煤矿智能装备和煤矿机器人研发应用列入国家“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重点推进大型煤矿开展系统性智能化建设,对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严重矿井,优先开展智能化采掘(剥)和危险岗位的机器人替代。灾害严重矿井采掘工作面基本实现智能化。


03

监测监控预警系统建设


在危险化学品安全领域,2022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


在煤矿安全领域,建设煤矿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一张网”,2020年将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煤矿的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工业视频监测系统和重点地区的冲击地压、水害监测数据接入省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受承压水威胁的矿井要装备微震监测系统,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矿井要装备应急救援的潜水泵排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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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煤矿山安全领域,在线监测预警系统全面建成运行。2022年底前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安装达到100%。

在消防安全领域,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2021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

在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建立治超信息监管系统

在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领域,港口重大危险源实施在线监测监控,研究开发基于自动识别技术的商渔船防碰撞预警系统,推进港口危险货物企业2020年底前将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堆场、储罐全部安装作业安全监测监控装备。高危作业场所和环节2021年底前实现重要设施设备实时监测、智能感知和风险预警。

在城市建设安全领域,推动各地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

在危险废物等功能区安全领域,建立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常态监测机制。


04

先进技术方法推广应用


在危险化学品安全领域,推广气体泄漏微量快速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的应用。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2020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


在煤矿安全领域,推广应用瓦斯防治、水害防治、冲击地压治理、防灭火等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井下人员、设备精准定位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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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全面推动重点营运车辆安装使用北斗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并进行计量检测,推进系统记录的疲劳驾驶、超速等交通违法信息纳入道路交通违法执法依据。推进公路和城市道路大型专业机械设备配备。加强恶劣天气特别是团雾监测预警技术研究和装备体系建设应用。

在危险废物等功能区安全领域,加快高危险等级危险废物综合处置技术装备研发,推广使用一氧化碳浓度报警等安全装置。

除了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外,《行动计划》要求,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发挥安责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文章转自公众号 安全应急产业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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